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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近期有一批货出口到印尼并办理了FORM E,跟货代确认过货船需要到泗洪转船,我们的是整柜不泗洪但是要换船。后来了解到在泗洪转船的话不符合东盟直运原则,基

问题:"您好,近期有一批货出口到印尼并办理了FORM E,跟货代确认过货船需要到高雄转船,我们的是整柜不开封但是要换船。后来了解到在台湾转船的话不符合东盟直运原则,基于此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证明或者转运确认书或者起运港为高雄的海运联单。请问未再加工证明该由台湾哪个部门出具?中检公司台湾办事处出具的可以吗?如果不出具上述证明,仅凭海运联单以及提单集装箱封志,是否可以证明货物未加工,未进入流通领域?"
回复:您好!未加工证明您需要向台湾海关申请办理。如果不能办理,在货物实际进口口岸申请验货,经海关验核集装箱封志,如果与提单上注明封志一致,则能证明确实未在中转港口进行加工,仍可享受相关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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